公示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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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限期清理地面附属物及其他物品的公告

来源:枣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时间:2026-01-05

枣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系位于市中区光明路办事处田庄村北侧(即原枣庄市劳动教养管理所)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,因本所搬迁不再继续使用该宗土地,近期拟提请有权机关依法收回该宗地土地使用权。

经勘查,发现该宗土地存在侵占土地使用权违法违规建设、种植及占用房屋等情况,侵害了我所的合法权利。侵权人必须立即停止侵权,并在2026年1月31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建筑物、构筑物或其他设施,自行清理种植的树木或其他农作物,自行清理占用房屋内的物品,退出占用的土地和房屋。否则,我所将依法进行处置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侵权人承担。

公告期:2026年1月5日-2026年1月31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所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或材料。在公告期内不提异议的,视为侵权人放弃主张相关权利。

联系人:刘科长,联系电话:0632-8022119。  

    枣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

    2026年1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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