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枣庄市举办学习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》业务培训报告会

来源:枣庄市普法办公室时间:2025-11-06

11月6日,枣庄市组织召开全市学习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》业务培训报告会。会议邀请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李传华作专题辅导报告。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,市司法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孙守春主持报告会并作讲话。

报告会上,李传华围绕学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》、全面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、实现“八五”普法圆满收官等方面,从立法背景、主要内容及普法责任制落实三个维度进行了系统解读,为枣庄市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,特别是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,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和可行的方法。

会议指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》立足全局、着眼长远,对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。各单位要坚持以“普法为了人民、依靠人民、服务人民”为根本遵循,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增强工作主动性,扎根实践、贴近群众,真正让普法工作“活”起来、“动”起来、“实”起来。

会议强调,要强化统筹谋划,提升普法精准性,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,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,扎实做好“八五”普法总结,科学谋划“九五”普法规划,以高质量立法促进发展、保障善治。要以法律实施为契机,深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,坚持制度保障与实践引导相结合,推动法律要求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形成全民自觉守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风尚。

会议要求,要创新普法形式与载体,广泛宣传立法目的、重要意义和核心内容,提升社会认知度和公众参与度。要加强监督指导,压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,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入法治实践、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。要增强普法吸引力,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、更受欢迎,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办事、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。

本次报告会以视频形式召开,在市政大厦设主会场,各区(市)、枣庄高新区设分会场。全市共700余名干部参加培训。市委依法治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业务科室负责人,市直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。

会上还印发了《全市加强学习宣传贯彻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〉实施方案》《全市加强学习宣传贯彻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〉实施方案》,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》的学习宣传贯彻作出责任分工和具体安排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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