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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“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”主题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

来源:枣庄市普法办公室时间:2024-04-28

各区(市)党委依法治区(市)办、普法办、司法局,枣庄高新区政法委,市直各部门、各人民团体、各大企业、各院校,枣庄军分区、武警支队:

2024年5月是第四个“民法典宣传月”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”重要论述,根据“八五”普法规划和《枣庄市“谁执法谁普法”“一月一主题”普法宣传活动方案》,结合上级要求和枣庄实际,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“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”主题普法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,助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,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。

二、宣传重点

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;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,重点学习宣传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、保护财产权利、便利交易流转、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基本原则、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;围绕平等保护、公平竞争、激发活力、防范风险等,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“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”主题普法宣传月活动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31日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从“民法典宣传月”开始持续推进,12月“宪法宣传周”期间进行阶段性总结。

四、主要活动

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”主题,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活动,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新高潮。

(一)开展全市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”主题普法宣传活动;

(二)举办枣庄市2024年“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”主题普法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全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现场观摩活动;

(三)深化民法典“十进”活动。持续推进民法典进机关、进乡村、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企业、进景区、进网络、进宗教活动场所、进家庭、进军营;

(四)充分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作用,运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组织开展一次民法典宣传活动;

(五)各级各部门在民法典颁布四周年纪念日前后组织开展“民法典宣传月”优秀成果展示活动,充分展现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特色做法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协调。各级各部门要周密组织今年的“民法典宣传月”,加强统筹规划,精心组织安排,推动形成合力。认真落实公益普法责任,推动各类媒体在重要版面时段开展专题普法宣传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。

(二)突出重点对象。结合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,加强对领导干部、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,促进依法决策、依法行政,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。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,促进企业合规建设。

(三)推动常态长效。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深入持久的法治宣传,真正把普法融入人们日常生活、融入基层依法治理。组织制作公益普法广告、普法动漫、短视频等,推动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和供给,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,不断增强宣传的吸引力、感染力。要力戒形式主义,避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。

请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5月底前报送市普法办公室。


联 系 人:甘瀚中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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