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枣庄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提出的“区(市)司法局实现省级智慧矫正中心全覆盖”目标任务,以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为抓手,通过“三强化三提升”工程,对社区矫正中心进行规范化升级改造,深化智慧应用,创新制度机制,切实提升工作质效,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,受到市领导批示肯定。
一是强化统筹指导,提升场所建设规范化水平。思想认识到位,将推动“智慧矫正中心”作为破解当前社区矫正发展难题的有利举措,将其列入市司法局重要议事日程,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。项目部署到位,6次召开局党组会、办公会专题研究,高规格召开全市“智慧矫正中心”建设推进会,省司法厅领导到会指导。印发专门文件,制定推进措施,明确梯次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。督导检查到位,落实“月调度季督导”机制,每月对各区(市)“智慧矫正中心”建设情况进行调度,全面掌握进度。集中开展“季督导”,通过看场所、查资料、演示智慧矫正平台等方式,督促各区(市)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计划表和标准规范有序推进。目前,全市已建成“智慧矫正中心”4个。
二是强化资金保障,提升平台应用规范化水平。增配信息化设备,为解决建设存在的困难,市司法局在政法转移支付中列支近50万元,采购自助矫正终端,调拨给区(市)司法局、高新区政法委使用,枣庄市成为全省首个为区(市)配发自助矫正终端设备的地市。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化水平,组织召开全市智慧矫正平台使用情况座谈会、录入培训会议,举办业务能力培训班,邀请省司法厅领导作专题辅导,邀请技术人员深入讲解省平台、自助矫正终端使用流程,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水平。用好各类信息化平台设备,加大对山东省智慧矫正平台、“在矫通、矫务通”APP深度运用,全面推广使用自助矫正终端,信息化设备使用程度大幅提升。
三是强化制度赋能,提升中心运行规范化水平。建章立制,切实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。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证管理制度,为全市214名工作人员制发工作证件,推行“持证上岗、亮证执法”。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应急演练,全面落实分析研判制度,实现“司法所每半月一次、区(市)司法局每月一次,市司法局每季度一次”的三级分析研判网络全覆盖。构建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帮扶机制,积极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“大矫正”新格局。